新加尔文主义与”两国论“
曾邵恺
(基甸按:以下原为曾邵恺老师在我的脸书上用评论分享的他不久前在香港威敏大会上的一段有关新加尔文主义的讲话。感谢曾老师允准我转载到这个博客上。)
今天早上我跟我们西敏神学院一个学生视频,他分享了美国总统大选期间,他对一段经文,提摩太前书1:1-2,的领受。在这里我想顺便说,当西敏的老师,是极其蒙福的,可以被学生造就,可以参加我们这样的聚会,看到各位不远千里前来,与各位一同敬拜,得着属灵的激励和安慰。昨天我跟Garner教授分享,我们都觉得,不是我们来造就大家,而是来这里被大家造就。今天早上那位神学生跟我分享,保罗劝提摩太,“要为万人恳求、祷告、带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祷告什么?让他们信主,然后以基督教信仰治理国家吗?不是,而仅是“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而改革宗的祷告有一个原则,就是要把我们所求的付诸实践。加尔文说,有没有人祷告求日用的饮食,然后就不种不收,坐等天上掉馅饼?显然这是荒谬的。那么我们祷告求主让君王维护信仰的自由、社会的正义、人民的平安,难道就等主亲自动工,然后我们就躲在教会里面什么都不作吗?
新加尔文主义的世界观思想,可以用一句十七世纪英国清教徒牧师的名言来总结:“If God be God, he must be over us in every thing.” 这句话意思是,如果我们承认上帝是上帝,就必须在每件事上都顺服祂。
基督教信仰是一套世界观。基督教世界观不能被约化为神学,但神学是基督教世界观的根本。而这就意味,新加尔文主义呼吁信徒在教会、文化、政治、教育等领域表达基督教信仰。
为了釐清信仰与文化的关系,凯波尔提出了“场域主权”的理论。很多美国宗教右派忽略了这个理论,断章取义地引用凯波尔的一句名言,误以为凯波尔主张以基督教治国。这句话是这样说的:“在我们人类存在的范围内,没有任何一方吋的地界不是万有的主宰基督不指着它,并呐喊:‘我的!’”出于对这句话的误解,很多人误以为新加尔文主义反对所谓的“两国理论”,也就是主张“上帝国有别于地上国”的理论。但这并不是事实。
事实是,所有的改革宗都教导某种意义上的“两国理论”。在改革宗传统里面,“两国理论”首先考虑的并不是政教关系,而是信仰生活与日常生活的关系,这些考虑都是基于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普通恩典与特殊恩典的区别。
堕落的人在上帝面前被定罪,没有人可以推托说自己没有领受律法。罗马书2:14-15:“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也没有人可以说自己没听过福音、没读过圣经,所以不认识上帝,因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19-20)。这叫“普遍启示”,由创造之工和本性之光显明给众人。
但“普遍启示”之外,还有所谓的“普通恩典”,也就是上帝并不是全然任凭人类“存邪僻的心”行自我毁灭的事。上帝看到地上的人自取灭亡的时候,就用大洪水灭绝了地上的恶,存留了挪亚一家人,并且与挪亚立约,说祂不会再用洪水灭绝人。大多数改革宗神学家都认为,挪亚之约并不属于恩典之约,因为它并不关乎基督里的救赎。挪亚之约所应许的,是上帝用护理之工来遏制人的罪,以免人类自取灭亡。这就是所谓的“普通恩典”。
所谓“恩典之约”,指的是救赎的恩典,是上帝在基督里与我们所立的约,在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时候正式生效。“行为之约”在我们身上已经不再有效了,我们不会再因为行为之约的条例而灭亡,因为已经有基督替我们成全了律法。
但这并不意味律法的普遍功用在我们身上不再有效,也不意味上帝与挪亚所立的约不适用于基督徒。普遍启示、普通恩典对基督徒与非基督徒是一样有效的。所以说,基督徒同时活在两套法则、两个国度底下:恩典之约的法则,仅仅适用于基督徒,但同时,有一套普遍启示及普通恩典的法则,既适用于基督徒又适用于非基督徒。这个论点,在改革宗内部并没有什么争议,主流的新加尔文主义也完全接受。我们不会因为成为基督徒,就不守交通规则,把红灯当绿灯。这跟你信不信主没有关系。
问题在于,普通恩典和特殊恩典特两套法则之间难道没有关连吗?所有改革宗神学家都同意,上帝同时统治这两个国度。问题在于,你是不是基督徒,对你在普通恩典国度底下的生活,难道没有任何影响吗?有些人说,普通恩典和特殊恩典是两套互不相干的法则。举婚姻为例。婚姻是普通恩典。婚礼不是圣礼。圣礼只包括洗礼和圣餐。但有些人就会走到极端,例如马丁路德说,婚姻就像“睡觉和清醒,进食和喝酒,拉屎和撒尿”(这是他的原话)。婚姻属于地上之事,因此路德说基督徒有自由“与穆斯林、犹太教徒,或异端结婚”。
改革宗无法接受这种观点。《西敏信仰告白》讲得很清楚,基督徒的责任是单单在主里嫁娶。而这意味什么?这就意味,特殊恩典的法则,对我们在普通恩典国度底下的生活,有直接规范我们的权柄。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不可杀人”的诫命,同时适用于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当守安息日为圣日”的诫命呢?十诫难道不都是放诸普世皆准的道德律吗?上帝第六日造男造女,设立一男一女的婚姻,我们说这同时适用于基督徒与非基督徒。那么上帝第七日安息,要我们守安息日为圣日,这难道不是原初创造之工所赐下的普遍启示吗?
当然,基督徒不应该要求政府立法强迫非基督徒礼拜天上教会。可以像德国那样,用法律规范每个地方的超市在礼拜天只有一家可以开门。但不应当用法律规定市民礼拜天上教会。
现在问题就在于,当我们肯定安息日是普通恩典而不是特殊恩典,同时又反对用立法的手段强制非基督徒在安息日做礼拜的时候,我们应当怎样自圆其说呢?
凯波尔提出了“场域主权”的理论。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这个概念。上帝造物各从其类,每类受造物都有一套法则。上帝按他形像造人的时候,造出了各样的关系,先是夫妻,然后“生养众多”,有了父母、子女、手足、朋友、邻居。人类群体开始分工,分别“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渐渐形成了多样的社会场域。
每个场域有它的道德法则。尽管所有道德法则的核心都是爱,但我对上帝的爱是一种爱,对父母的爱是一种爱,对妻子的爱是另一种爱。我也该爱我的学生。但我不能用爱妻子的爱拿去爱学生。婚姻家庭的场域有一套法则;高等教育的场域有另一套法则。相对于高等教育的场域,家庭场域有不可侵犯的主权。每个场域,都拥有相对于其它场域的主权,是不可以侵犯的。
众多场域当中,有一个场域叫“教会”,它的职责是教导人认识上帝、带领人敬拜上帝。无形教会并不是堕落后才有的,教会不只是蒙救赎的群体,在堕落前,教会就已经存在了,她的职责是专事敬拜上帝。在堕落以后,教会传扬主耶稣救赎的恩典,在基督里敬拜上帝,就是在行使教会的文化使命。教会的文化使命不包括建立学校,不包括参与政治,不包括科学研究:这些是基督徒从教会出去,进到其它场域里面,带着重生的意识参与的活动。
十诫当中,前四诫规范的是人与上帝的关系,这属于教会的场域。后面六诫规范人与人的关系,这属于教会外各个场域,由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所规范。所以说,政府、法律不应该强制公民上教会。而教会也不应该用政治手段,像是宗教警察或是宗教裁判所那样,逼人上教会。教会治理、教会惩戒有她自己的一套法则,跟国家治理是不一样的。这就是“场域主权”。上帝用不同的法则来治理不同的场域。
问题是,上帝的治理难道就只有多样性,没有一体性吗?我作为基督徒的身份、我在教会听到的讲道,难道就只关乎教会里面的事情吗?难道教会不应该教导我们怎样在家庭、职场、政治等场域作基督徒吗?
新加尔文主义提出,教会虽然不可凌驾在其它场域之上,但教会又是个特殊的场域。十七世纪清教徒很喜欢说主日是“灵魂逛菜市场的日子”,market day of the soul。我们在安息日得到的喂养,是要让我们在接下来的六日当中,在其它场域里面按主造物的旨意来荣耀祂、享受祂。
没错,普遍启示的法则诚然是赐给所有人的。非基督徒也知道生命是上帝赐予的,是不可剥夺的权利。也没错,历史上很多基督徒没有正确理解自己的信仰,因此犯下比非基督徒更严重的罪。但我们要问的是:从不信三一上帝、不信“神就是爱”、不信“神爱世人”的预设立场出发,人们有没有可能正确地理解“不可杀人”的诫命?
上个世纪,无神论者Gordon Stein跟范泰尔的学生Greg Bahnsen举行了一场世纪大辩论。Gordon Stein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他认为一切善恶,都是约定俗成的。Bahnsen就问Stein: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是罪恶吗?Stein回答说:“当然是!”Bahnsen问:“是绝对邪恶的吗(absolutely evil)?”Gordon Stein说:“是绝对邪恶的。”就算他不这么认为,也必须这么回答,否则他在西方世界就不要混了。
Bahnsen就问:“你不是说善恶都是约定俗成的吗?那怎么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又是‘绝对’邪恶的呢?希特勒不是得到多数德国人的支持吗?”Gordon Stein回答:“但是大多数欧洲人认定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是邪恶的,因此就是邪恶的。”Greg Bahnsen接着问:“那假设说希特勒得到了当时大多数人的支持,这难道就意味他的种族灭绝是良善的?”Gordon Stein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清楚地知道,种族灭绝的罪恶,就算得到全世界的支持,仍旧是罪恶。这意味,善恶不是约定俗成的。Gordon Stein知道种族灭绝是绝对的恶,但他无法理解他所知道的。为什么?因为他不信上帝。
看到吗?在普遍启示底下,基督徒与非基督徒所领受的真理和良知是一致的,但假如一个人没有在圣灵的光照底下领受上帝的话语,是没有办法理解普遍启示的。只有带着重生的意识,我们才有可能跟随上帝,思其所思,按照上帝的设计来理解祂造物的美意。
而这就涉及了新加尔文主义的另一个原则,也就是“对立原则”,antithesis。凯波尔是这样说的:“有两种意识:重生和未重生的;这两种意识不可能相同”、“有两类人,(他们会)发展出两套知识体系…...,分别有其各自的信仰。”
换句话说,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在普通恩典的国度当中都不可能是中立的。我们要不就顺服上帝的普遍启示,要不就违背上帝的普遍启示。而也只有在特殊启示的亮光当中,我们才有可能理解普遍启示、顺服普遍启示。这就是“圣经世界观”的意思。
所以我们看见吗?上帝用不同的法则统治的两个国度,并不是互不相干的,就像你的脚趾头受伤,表面上不会影响你的手,但棒球投手脚趾受伤的时候,他用手投出来的球就投不好了。这叫“牵一发而动全身”。两个国度之间,有一种类似身体器官的有机连结。
而这样的有机连结也意味,非基督徒领受普遍启示所发展出来的智慧,有很多内容值得基督徒学习。巴文克告诉我们,“没有任何人能规避普遍启示的权能”。
上帝所赐的不只是普遍启示,还有普通恩典。普通恩典意味,人堕落以后并不会像一开始在伊甸园里面那样,只会一味逃避上帝,也不会都像该隐那样残杀自己的兄弟。人会寻找上帝,尽管人带着堕落的意识,不可能找到上帝,但上帝还是会借着普通恩典,让没有重生的人领悟一些关于上帝、关于造物的真理。巴文克说:“正是偶像异教所教导的普遍启示授权于我们,使我们能够肯认内在于所有异教当中一切真理的片段。”
他又说:“圣经教导说就连在异教徒当中都有某种上帝的启示、某种上帝之道的光照、某种上帝圣灵的工作。”当然,巴文克也补充说堕落的人对普遍启示的回应“贫瘠而不充分,且不确定而一贯掺合谬误” 。
因此,改革宗用兼容原则在吸纳世俗智慧的时候,会去审视这些智慧当中自相矛盾的地方,去找出这些表面的智慧底下深层的愚昧,然后把片面的智慧从谬误的体系当中抽离出来,纳入基督教世界观的体系。但同时,改革宗并不会因为一套思想、一套行为是建立在不信上帝的基础上,就全盘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