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五月 10, 2024

苦难中的恩慈——纪念我的外婆

 

苦难中的恩慈——纪念我的外婆

 

基甸

 

外婆是我母亲的母亲,也是我心目中最具有伟大母爱的母亲。

 

我是外婆从小带大的。那个年月我的父母医大毕业被“发配”到高寒偏远生活极其艰苦的藏区,为了我和妹妹的前途,父母把我和妹妹交给在成都的外婆抚养。外婆把我们从襁褓中的婴儿一直养育到读上大学,长大成人。外婆的养育之恩让我对她有特别深的感情。1995年我在美国读完硕士,我把我的毕业论文献给了我的外婆“这位平凡而伟大的中国女性:她在充满苦难的岁月里用伟大的母爱独自辛勤养育了十个儿女和一批第三代,用自己的一生教育了我和她的其他子孙什么是爱心、坚韧、豁达、宽容和进取……”

 

作者与外婆和妹妹(摄于1977年)


我一直认为外婆的一生是极富传奇色彩很丰富的一生。20世纪初外婆出生在四川宜宾高县的一个望族之家,家里很重视读书教育,所以外婆是大家闺秀加上书香门第出身。外婆的父亲思想相当开明,在那个妇女还没有解放的年代就让外婆去上新式学校,一直读到师范学堂,不但学四书五经,也学数理化甚至外语,直到被外公娶走。据说学生时代的外婆非常聪颖美丽,秀外慧中,在我的想象当中就像那些根据琼瑶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中的旧时的女学生。

 

年轻时的外公不但是一个颇有才华的读书人,而且有革命的志向和抱负,参加过早期的黄埔军校,甚至跟周恩来邓小平等是同学校友。后来跟他弟弟一起参加了共产党外围组织,搞学运。有一天国民党来抓他,他不在宿舍,他弟弟却在,他弟弟就“顶替”他被抓进监狱,后被国民党杀害,成为共产党的“川大英烈”之一,今天你去川大学院还能就看到外公弟弟的名字刻在烈士纪念碑上。外公后来却加入了国民党(尽管他认为三民主义、共产主义各有利弊)。

 

外公在国民党的政府里并没有当过什么大官(生前最后的任职是川大“训育长”),跟外婆倒是相当恩爱,生养了四男六女足足十个之多的儿女。在抗战的烽烟和动荡的时局中,外公和外婆携家带小,一路辗转南京、北京、武汉、广州等地,最后才又回到成都定居。外公在外面做事,外婆在家相夫教子。

 

国民党逃离大陆的时候,外公选择不离开大陆,跟全家人在一起。当时外公也在四川大学任教,颇有中国知识分子迂腐气的他还以为自己不过是一介书生,新政府不会拿他怎么样,因为他国学功底非常深厚,他觉得以后他至少还能教古典中国文学。但成都解放后不久,外公就在大规模的镇反运动中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镇压”(尽管他同情“进步”学生甚至曾经营救释放过一些学生,但仍然被指控为“伪装进步”的“国民党特务”),1950年被枪毙在成都郊外。

 

外公的死对外婆来说不仅是痛失所爱,而且更是自己和自己的儿女苦难的开始。外婆一直没有再嫁。一个失去了丈夫的女人,没有正式的工作,却要独自抚养十个(不是一个两个甚至三个五个,而是十个!)儿女,其艰难困苦我想任何旁人都难以想象。为了自己更为了儿女的生存,大家闺秀出身的外婆出去帮人打工,给一家小汽修厂的工人们做饭洗衣服。冰冷的冬天洗一件厚厚的油腻的棉衣,可以挣到一分钱,帮人做饭可以带回一些残羹剩饭给饥饿的儿女们吃。后来刮肠衣、糊纸盒,各种各样的活,无论多重多脏,都干过。

 

再后来经历历次的政治运动,因着外公的“历史反革命问题”,一家人更是经历歧视逼迫,饱尝世态炎凉。外婆的子女,都受到“家庭出身不好”的牵连。我的大姨和我的母亲还算读了大学(师范和医科,都是不需要学费的),再下面的就没有机会上大学了。大舅曾经是成都七中成绩最拔尖的高材生,可就连他也因为“出身问题”不能上大学,被分配到建筑队。其他的儿女后来有的被迫下乡到农村,有的被分配到偏远贫寒地区。大姨和我母亲毕业以后参加工作,担负起全家的经济供养。大姨工作在贵州,十个儿女中的一部分跟着外婆到了贵州,一部分留在成都。从反右到文革,时局愈发混乱,外婆的儿子中一个曾经“偷奔”新疆,差点死在路上;另一个(当时只有十四五岁)竟因为留在成都无人照顾又遭人诬告而被抓去“劳教”,这一“劳教”就是几十年,家人都无法领回,受尽了非人残酷的“专政”,整个的青春在无比惨烈的“劳教”中被剥夺……外婆的心是极为悲悯充满母爱的,我实在不敢想象外婆那颗柔软的心曾经是怎样的被忧伤撕裂,母爱的牵挂和伤痛又是怎样地被苦难浸透……

 

文革开始后,外婆回到成都,开始养育我和妹妹,同时照顾其他子女和第三代。在那个凄风苦雨的年代,外婆用一种伟大的母爱默默地承受着超乎寻常的劳苦艰辛,坚韧而无私地把自己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了儿孙。外婆非常勤快,多年的劳碌压弯了她的脊梁,然而她的身体却很健壮,我小的时候外婆六七十岁的年纪,每天上街买菜提着菜还能行走如飞。

 

家里贫穷,外婆于是养成了非常节俭的习惯,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总舍不得买,但是对我和妹妹,却是特别的慷慨,逢年过节亲戚邻居送点什么好吃的,她自己舍不得吃,全都拿给我们吃。外婆烧得一手好菜,用最普通的材料能做出特别美味可口的菜肴,一直到今天我都常常怀念小时候外婆做的家常川菜。

 

外婆对我们孙辈的教育特别关心,不但教我们尊重知识,努力读书,也教我们懂事明理,与人为善。读书方面外婆从来不勉强,我们自己反而知道努力用功。为人处世方面外婆自己不仅给我们言传,也给我们身教。外婆生性善良,极富同情心肠。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外婆会唱一些悠扬朴实的童谣给我们听,那些儿歌的内容充满了对小动物和弱者的怜悯和爱惜。对他人的苦难和不幸,外婆总有很深的同情和悲悯。

 

最难得的是,历经多年的艰辛和苦难,外婆对曾经帮助过自己和家人的人有很深的感激之情,一直记得别人的恩惠,对伤害过自己和家人的人却没有丝毫的怨气,一直报之以理解和宽容。我小时候我们家住在成都的安顺桥边。在我们家老宅院的隔壁,是另外一个大宅院,里面有修得相当好的两层楼房,住在里面的人都是一些老红军、老八路、老志愿军等等和他们的家眷,我们把这个院子叫做“红军院坝”。外婆的宽和温柔和对子孙的优良教育渐渐深得这些地位和条件都比我们家好得多的“老革命”家庭的尊敬和同情,“红军院坝”里的人对我们家多有关心和帮助,我们家的娃娃们也跟他们院子里的娃娃们成为好朋友,整天在一起玩,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隔阂。几个“老革命”家庭和一个“历史反革命”的家庭在那个年代作为邻居居然不仅和睦相处,而且互相以恩慈相待,在那个充满批判斗争的冷酷岁月里默默演绎着一股人性中善良一面的温馨。

 

几十个看似寻常实不平凡的春秋随着历史过去,外婆的儿孙们一个个长大成人。晚年的外婆受到满堂儿孙们由衷的敬爱和孝顺,也受到众多邻里亲友的尊敬和羡慕。几十年的辛劳压弯了外婆的脊梁,老年的外婆也越来越瘦小,然而外婆的身体状况却仍然良好,而且精神上非常健康,人到老年性格反而象小孩子一样,家人无不为其“返老还童”的心境而感叹。

 

1992年我和妹妹先后来到美国,年底妹妹生孩子,外婆和妈妈一起来美到加州照顾妹妹和旅游。对长途旅行和新的环境外婆毫无不适,语言不通也不妨碍她老人家跟人比划着各说各的沟通。我和妹妹一家跟外婆去迪斯尼乐园玩,大家告诉外婆,有些翻滚列车之类的节目(rides)太剧烈,她老人家不能坐,她还恋恋不舍地问“可不可以就坐一个嘛?”我们带她到外面观光,她总是兴奋而好奇,不断赞叹看到的新鲜的东西,看到好的风景,她还赞叹说“美国这个国家真是很美啊”、“万物真是奇妙啊!”,对自己有这样的福气以八十几岁的高龄出国旅游探亲非常感恩。

 

我和妹妹到美国以后先后信主,后来妹妹回国,给已经是九十高龄但头脑仍然非常清楚的外婆传了福音,外婆一听就信主了。妹妹和我高兴得不得了。外婆信主后每餐饭前都要祷告,而且常常到屋子外面的阳台上去祷告。后来视力太差自己读不了圣经了,还会让儿孙把圣经读给她听。2002年外婆的生日我和妹妹都回国为外婆祝寿,在生日庆典之前外婆接受了点水洗礼。

 

我在美国先求学后工作,头几年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过国。不能回去最难受的,就是不能见到外婆。第一次回去的时候见到外婆,老人家已经衰老了很多,她在门口等着,我走到她前面,她一把抱住我,我蹲下来,泪流满面。我的假期不长,很快就需要返回美国了,我们都不大敢跟外婆说。临别的时候外婆正在生病,她说,你们小时候家里条件差,我没有把你们带好,现在你们有出息了,我也感到安慰。我跪在外婆床前为她祷告,也为她感恩。

 

20031月我在泰国曼谷出差。给家里打电话,家人告诉我外婆已经病重,我马上买了机票从曼谷飞回成都。我在她病床前陪她,跟她聊起往事,也跟她谈到上帝,谈到天堂。看到外婆对自己快要被主接去充满了盼望,对死亡毫无恐惧,我心里面深深感到安慰。外婆去世后,她的丧礼是基督教形式的,有简洁典雅的白布鲜花和优美感人的唱诗讲道。来参加丧礼的众多的亲戚朋友都说这样的丧礼既隆重肃穆,又发人深思,很感人,也很有意义。外婆走了,但她并没有离开我们,我深信她只是卸下了一生的劳苦,睡了,休息了,暂时离开了自己寄居和做客旅的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有一天,我们会在天国与她重逢,那时候将不再有苦难和眼泪,而只有欢笑和感恩。

 

外婆的一生,充满“苦难记忆”,也充满母爱的恩慈,更充满上帝的恩典。外婆的一生,让我们深深感动,也教给我们很多很多。我们将更珍惜生命,努力在世上好好生活,直到在天国与外婆再相见的那一天到来。

 

20055月首发《华夏文摘》)

星期四, 五月 09, 2024

普兰丁格:哲学不及格的“无神学”——道金斯《上帝错觉》书评(摘译)

 普兰丁格:哲学不及格的“无神学”--道金斯《上帝错觉》书评(摘译)

 

普兰丁格著、基甸摘译 

 

(普兰丁格/ Alvin Plantinga,美国圣母大学哲学系教授。英文原文来源:http://www.home.no/knodt/ReviewGodDelusionPlantinga.doc。中译题目为译者所加。)

 

 



道金斯不喜欢上帝:“旧约的上帝是… …一个嫉妒且以之为傲、小气、不公正、不宽恕的控制狂;一个报复心重而嗜血的种族清洗者;一个厌恶女性、仇恨同性恋的种族主义者;杀婴、种族灭绝、杀害儿女、散布瘟疫、狂妄自大… …”。道金斯似乎誓与上帝为敌。《上帝错觉》(The God Delusion)通篇是对广义的宗教和狭义的上帝信仰的谩骂。 道金斯声称他写这本书是要鼓励胆小的无神论者走出衣橱(公开身份)。他似乎认为当一名无神论者需要相当的勇气。似乎无神论者当中也需要信仰的勇士。这种说法我们很难认真对待。事实是,在当今的西方学术界贬低宗教,差不多跟在共和党的党内集会上支持本党的候选人一样危险。

 

道金斯是个很有赋的科普作家(着重号为原作者所加。下同)。但是《上帝的错觉》只有很少的科学含量。它主要是本哲学、神学(也许说“无神学”更好)和进化心理学的书,其中有相当部分是抨击宗教及其毒害的社会评论。正如上面的引文所表现的,读者不要指望这本书中会有公允和深思熟虑的评论。实际上书中侮辱、讽刺、嘲弄、怨恨和刻薄的成分大得惊人。道金斯如果哪天厌倦了他的本行,可以去做政治攻击广告的作者,他会很有前途。

 

尽管这本书主要是本哲学的书,道金斯却不是个哲学家。他搞出来的那许多哲学至多不过是枯燥空洞的。你也许会说他的哲学功底最多只有大学二年级的水平。但那样讲对大二同学不公平。事实是就算在分数膨胀的今天,他的很多论说在大二哲学课里也只能得到不及格的分数。这一点,加上书中自大和“我比你(信上帝的人)聪明”的腔调,实在让人生厌。不过我希望把不快放在一边,认真回应道金斯的主要论点。

 

这本书的核心在第三章“为什么几乎可以肯定没有上帝”。为什么道金斯认为“几乎可以肯定没有上帝”呢?因为他说上帝存在的几率小得吓人。天文学家霍义尔(Fred Hoyle)宣称生命通过纯粹自然、没有任何超然介入的方式在地球上出现的几率比一架能飞的波音747飞机是由刮过垃圾场的飓风组装而成的几率还要小。道金斯似乎认为上帝存在的几率差不多就是那么小,小到实际上可以忽略不计。

 

这里道金斯并没有采取通常的反对有神论的论点---即具有信徒所赋予给他的那些属性的上帝不可能存在(例如从邪恶的存在推论上帝不可能既是全能又是全善)。那道金斯为何认为上帝存在的几率小得吓人?他的答案是:如果上帝存在,他必须是复杂的,而越复杂的东西存在的几率越小。“无论你想要解释的存有存在的几率有多小,如果你求助于一个设计者,这个设计者存在的几率必然更小。上帝是终极的波音747。”这里最基本的观念是:任何像上帝知道得那么多又那么有能力的存有必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复杂。设计者或创造者一定比他设计或创造的东西更复杂、包含更多的信息。而存有存在的几率跟其包含的信息成反比。所以上帝存在的几率微乎其微,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没有上帝”。

 

让我先把话题岔开一下。在道金斯更早的一本书《盲目的造表匠》(The Blind Watchmaker)中,他辩解说进化的科学理论已证明我们的世界并非是被设计的---无论是被上帝或者被其它存有设计。《盲目的造表匠》的副标题“为什么进化的证据显示了一个没有设计的宇宙”把这一点强调出来。为什么道金斯认为“进化的证据显示了一个没有设计的宇宙”?如果说进化的证据显示了生物物种均由更原始的生命形式进化而来,那进化又何以能证明宇宙没有设计?这是因为如果宇宙没有设计,进化的过程就是没有任何智慧存有引导和指挥的,也就是道金斯所谓的“盲目”的。所以道金斯宣称进化的证据表明进化是没有计划、没有引导、没有指挥的。

 

进化的证据何以能证明这一点呢?进化的过程为什么没有可能是上帝指导和监督的呢?基本上,道金斯在《盲目的造表匠》里面做了三件事。第一,他生动而引人入胜地描述了一些生物物种的解剖细节、它们令人难以置信的复杂性和精巧的生存之道(这是道金斯最拿手的)。第二,他试图反驳那些生物世界最奇妙的造化(如哺乳动物的眼睛或鸟的翅膀)不可能从盲目而无引导的进化中产生的论点。第三,他提出了一些这些有机系统如何能从无引导的进化中发展出来的建议。

 

就算他这三件事都做成功了,那又何以证明宇宙是没有设计的呢?他的主要的论点是如何得出的?他的所有的具体论证都是为了得出以下结论:这些不同的器官和系统都应该是经由没有引导的达尔文提出的机理得来的,这在生物学上是可能的。这个令人感叹的论证的前提是:

 

1)我们没有无法反驳的理由否认所有生物都经由没有引导的达尔文过程演变而来在生物学上是可能的。

 

而其结论是:

 

2)所有生物都确实是经由没有引导的达尔文过程演变而来。

 

这个前提和这个结论之间的距离之大值得我们思考一下。前提实质上是告诉我们没有无法反驳的理由否认没有引导的进化可能制造出生物世界的奇观;而结论是没有引导的进化的确制造出这些奇观。这个论证的形式似乎像是

 

      因为我们知道没有无法反驳的理由否认p可能的;

      所以p真确的。

 

哲学家们有时会提出一些无效的论证(我自己也提出过),但很少有像这个那样前提和结论的距离如此巨大的。好比我走进系办公室告诉系主任院长刚批准给本人涨五万美元的工资,系主任当然希望知道我为什么会认为有这事。我告诉他我们没有无法反驳的理由否认院长可能那么做了。我猜他会温柔地建议是到了我该退休的时候了。

 

那个有神的几率微乎其微的宣称与此相关。如果有神论是错的,进化就是没有引导的(除去一些可以安全地忽略的奇怪的建议)。而道金斯认为有神论极有可能的确是错的。因此进化极有可能是没有引导的。道金斯似乎认为要确立这一点为真他只需要反驳那些认为这不可能的宣称就行了。他确实把他自己的上帝的存在极不可能的观点当作一个前提来用了。如果是这样,这个论证似乎还不算无效得离谱。(它仍然是无效的你不能靠显示我们无法反驳一件事情的可能性,再加上你认为这件事情很可能的意见,来确立这件事情是事实。)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再看道金斯有神极不可能的论证。你还记得他的理由是上帝必然是极为复杂的,因此上帝是极不可能的。(“上帝,或者任何智慧的、能做决定和计算的存有,是复杂的,也就是说是不大可能的”。《上帝错觉》109页。)对这个论证我们有什么好说的?

 

没有多少好说的。第一,上帝真的是复杂的吗?按照古典的神学(例如阿奎那),上帝是简单的,而且在很强的意义上是简单的,以至在他没有事物与性质、实际与可能、实质与存在等等的区分。一些关于上帝的简单性的讨论被搞得相当复杂甚至神秘兮兮。(不仅仅是天主教宣称上帝是简单的,新教也一样。)所以按照经典神学,上帝并不复杂。(译者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在《未名译库。哲学与宗教系列》中出版了英国宗教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斯温伯恩Richard Swinburne著、胡自信中译的《上帝是否存在?》一书。该书第三章专门论述了“上帝的简单性”。值得参考。)也许更值得感叹的是,按照道金斯自己对复杂性的定义,上帝也不是复杂的。按照他在《盲目的造表匠》中的定义,一个东西如果具有“以一些不大可能是随机产生的方式组成的”一些部件,那它就是复杂的。但是上帝当然根本不是一个物体,因此没有部件。上帝是个灵,是非物质的属灵存有,上帝没有部件,更谈不上有一些不大可能是随机产生的方式组成的部件。所以按道金斯自己提出的定义,上帝不是复杂的。

 

第二,让我们退一步,至少为了论辩的目的而退一步,承认上帝的确是复杂的。也许我们会认为一个存有知道得越多,就越复杂;上帝无所不知,所以高度复杂。也许。但道金斯何以因此推论上帝不大可能存在呢?如果我们采取唯物主义和我们的宇宙中最终极的对象是物理学上的基本粒子的观点,那么也许一个知道很多东西的存有不太可能存在那些粒子怎能组合构成有知识的存有?但是我们当然并不以唯物主义为前提。道金斯是在论辩上帝存在不大可能,而求助于唯物主义并以之为前提来论证这一点在论辩上是大大地欠缺的。如果唯物主义是对的,上帝的存在当然不大可能;但用唯物主义是正确的来论证上帝的存在不可能显然是有问题的。

 

按照经典的有神论,上帝是必要的存有。没有人格化的上帝才是不大可能的。上帝存在于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里。因此按照有神论上帝存在的几率当然是1,而他不存在的几率是0。他的存在不仅远非是不大可能,而且是有最大的可能。所以如果道金斯要证明上帝的存在不大可能,他就欠我们一个证明--他得证明不存在具有上帝的那些属性的必要的存有,而且不能仅仅把唯物主义是正确的作为前提来证明这一点。道金斯或者其他任何人都从未在这一点上提供过任何像样的论证。道金斯甚至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他需要这样的论证。

 

我再举一个道金斯式论证的例子。最近有几个思想家提出了一种新版本的设计论证,即所谓的“微调论证”。从(廿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开始,天文物理学家和其他人发现一些基本的物理常数必须落在极窄的界限以内,智慧生物才能够出现(在地球上)。例如万有引力如果稍稍强一点,所有星球将变成蓝巨星;而万有引力如果稍稍弱一点,所有星球将变成红矮星两种情况下生命都不可能产生。核作用力也类似,只要差一点,生命可能就无法产生。同样有意思的是生命的存在似乎非常精确地依赖于宇宙膨胀的速度(所谓均匀度问题)。霍金(Stephen Hawking)说:

 

“当宇宙的温度是1010次方K的时候,宇宙膨胀速度如果减小1012次方分之一,就会导致宇宙坍塌,宇宙的直径将变成现有的3000分之一,温度将变成10000K……我们知道在爆炸性的膨胀和引力所致的收缩之间必须有非常精确的平衡。在最早的太初(普朗克时间大爆炸之后的10-43次方秒),这相当于两者的比例必须精确到令人难以置信的1060次方分之一。”

 

对这种看起来大得吓人的巧合的反应之一是将之视为支持一种有适当限制的有神论的证据,也就是说这些事实支持一个人格化的上帝创造了宇宙的观点这就是所谓的“微调论证”。这就好比要使我们的宇宙中有生命存在的可能性,一大堆调纽都必须调到极其精确的范围内(例如1060次方分之一)。这靠偶然发生的可能性极小,而如果上帝存在,则其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针对这样的有神论论证,道金斯和其他一些人提议说也许存在很多(也许甚至是无穷多)的宇宙使这些物理常数有非常不同的分布。既然有这么多,就可能有一些会具有利于生命产生的“微调”数值。也许我们要问这些数目巨大的多个宇宙确实存在的可能性又有多大,以及(除了为了驳倒微调论证)我们是否真有理由假设有这样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妨暂时让一步,同意的确有众多的宇宙,其中可能有微调的、有利生命产生的宇宙存在。就算是这样,道金斯仍然需要面临以下的问题:即使有某些宇宙可能有微调,我们这一个宇宙有微调的可能性仍然很小,其几率仍然超低,天文数字般的低。

 

道金斯如何回应呢?他求助于“人择原理”(the anthropic principle)。“人择原理”认为我们能够在其中讨论这个问题的那个宇宙只可能是为生命的存在微调过的宇宙(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存在,更别说在这儿讨论了)。“我们的存在本身就决定了哪些基本的物理常数必然是在那甜蜜可人(有利于生命)的范围内。”(107页)

 

哦。当然啦。我们既然活在这个宇宙中,它还能不是微调的么?我们能观测到这些常数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它们必须有跟他们确实具有的数值非常接近的数值。但是这又如何能解释我们这一个宇宙是微调的呢哪怕只是开个头?你不能用我们确实在这里来解释宇宙的微调就像我不能用“如果不是这样,我就不可能在这里提出这个问题了”来“解释”上帝我为什么造了我(而不是把我造成别的人)一样。宇宙常数的巧合仍然令人震撼,这些常数是那些数值纯属偶然的可能性仍然小得吓人;如果有一位愿意创造一个有利于生命的宇宙的上帝存在,宇宙常数的微调的可能性仍然更大一些。

 

(译者注:斯温伯恩在《上帝是否存在?》第四章中针对“人择原理”讲了以下这个类比:假设一个坏蛋绑架了一个人质,把他关进一间屋子,里面有一台洗牌机。洗牌机能同时洗十副牌,然后从每幅牌中抽出一张,然后同时亮出这十张牌。绑架者对人质说,现在就看你的运气如何了--我要让洗牌机随机抽牌,如果它抽出来的十张牌每张都是红桃A,我就放你;如果不是,洗牌机就会爆炸,送你上西天。洗牌机开始工作,结果从每副牌中抽出的竟然都是红桃A!人质大吃一惊且大喜过望。他相信这个非同寻常的事件只能用有人在洗牌机上做了手脚来解释。这时绑架者回来了,他对人质的解释嗤之以鼻。他说:“这有啥好奇怪的。如果洗牌机不是从每副牌中抽出的都是红桃A,你早被炸死了,哪还有机会跟我在这里瞎掰?” 斯温伯恩说:“当然,人质是对的,绑架者是错的。抽出十张红桃A这个不寻常的事件需要解释。这样的特殊秩序是抽牌结果能够被感知的必要条件,但这一事实既没有减弱被感知对象的奇特性,也没有降低对它进行解释的必要性。”)

 

最后再看一个道金斯思想的例子。在《盲目的钟表匠》一书中,道金斯考虑了以下观点:既然自然选择需要通过生命自我复制的机制实现,上帝必然在最开始就特别创造了生命来启动整个的进化过程。上帝特别创造了最初的DNA和蛋白质的复制机制来使自然选择成为可能。道金斯对此观点的反驳如下:

 

“这显然是一个不堪一击、不攻自破的论证。有组织的复杂性正是我们难以解释的事情。一旦我们能够简单地预设postulate)有组织的复杂性,哪怕只是DNA或蛋白质的复制机器的有组织的复杂性,用它能生成其它有组织的复杂性来解释就相对容易了。……但是任何能智慧地设计出像DNA或蛋白质机器那样复杂的东西的上帝必定至少跟那些及其一样复杂且有组织。.…..用一个超自然的设计者来解释DNA或蛋白质机器的起源根本是什么都没有解释,因为那个设计者是怎么来的并没有得到解释。”(140页)

 

道金斯在《上帝错觉》中引用他人表扬他的话再次为自己这个“滴水不漏的反驳”自鸣得意。这个我们有很多可说的,不过我只讲一点点。第一,假设我们在绕着一个遥远的星球转的一个行星上着陆,发现其上有看起来像、干起活来也像拖拉机的某种像是机器的东西。我们的领队说“这个行星上一定有某种智慧的存有造了这些拖拉机。”我们探险队里有个大一哲学学生反对:“哎,等一下!你这话什么都没有解释啊!任何能设计出那些拖拉机的智慧生命都必须至少跟它们一样复杂。”毫无疑问我们会告诉该同学一知半解的学习很危险,并劝他乘下一班火箭飞船回家再多读一两门哲学课。在那种情况下用智慧生命的存在来解释那些拖拉机的存在绝对合理,即使(我们且退一步说)那个智慧生命必须至少跟那些拖拉机一样复杂。关键是我们并不是要给有组织的复杂性一个终极的解释。我们也不是要给有组织的复杂性一个总括性的解释。我们只不过是试图解释有组织的复杂性的一个具体的表现形式(那些拖拉机)。而用一个有组织的复杂性的表现形式去解释另一个有组织的复杂性的表现形式是完全适当的(除非你想给出一个有组织的复杂性的终极解释)。类似的,当我们把上帝当作生命最远初的创造者的时候,我们不是要给有组织的复杂性一个总括性的解释。我们只是要解释一种具体的有组织的复杂性地球上的生命。因此即使上帝自己也显示出有组织的复杂性(在我看来这与事实相反),我们用神圣活动来解释地球上有生命存在也完全是合理的。

 

第二,道金斯说“进化论之所以是一个很好的理论,原因之一就是它能解释有组织的复杂性如何从原始的简单性中产生”。他指责有神论无法解释有组织的复杂性。按照道金斯的看法,人的心智就是有组织的复杂性的一个极好的例子。当然上帝是一个能思考、能认知的存有(这一点大家没有争议)。所以我们暂且把道金斯的意思理解成是他在抱怨有神论不能解释心智的存在。显然有神论者无法给出心智存在的终极的解释。因为,很自然地,上帝的存在本身是没有解释的。但这又何以驳倒了有神论呢?所有的解释最后都会有一个终结,对有神论来说所有的解释都终止于上帝。当然其它任何观点也一样,对任何观点来说所有的解释都有一个终结。例如,唯物主义者或物理主义者对基本粒子的存在没有解释他们就是存在。所以有神论者既不想、也不需要对位格、思想或心智做出终极的解释。

 

最后一点。在这本书快要结束的地方,道金斯表示支持某种有限的怀疑主义。既然我们只是由(没有引导的)进化凑出来的,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就很难是完全准确的。自然选择只对适应性行为感兴趣,它不关心真实的信仰。但是对那种相信我们来自没有引导的进化的怀疑主义意含,道金斯的探讨还欠缺深度。跟大多数自然主义者一样,道金斯的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的:人是物质的对象,而不是连在身体上的非物质的自我或灵魂或实体。人身上的部件不包含任何非物质的实体。由此看来,我们相信什么取决于神经生理,我们的信念是某种复杂的神经生理结构。这个神经生理无疑将是具有适应性的。但为什么道金斯们认为这样的依赖神经生理的信念多半的时候会是真的?他们为什么认为我们的认知官能是可靠的呢?

 

从有神论的观点来看,我们会预期我们的认知官能是可靠的(大部分时候是这样,当然有一些限制条件和例外)。上帝按照他的形象创造了我们,我们因此像上帝,可以形成真的信念,可以获取知识。但是从自然主义的观点来看,相信我们的认知官能可靠的看法最多只是一种天真的希望。自然主义者可以合理地确信信念形成背后的神经生理具有适应性,但这绝不等于基于这样的神经生理而形成的信念就是真的。实际上自然主义者必须承认一点,那就是:如果进化是没有引导的,我们的认知官能就不大可能是可靠的。如果进化是没有引导的,我们可能生活在世界之中而能够真地认识关于自己的某些事情、也认识这个世界,但我们也同样可能生活在一个梦幻世界里面。如果是这样的话,自然主义者认为人的认知官能可靠的天然前提就有一个否决因子defeater一个拒绝或者放弃这种信念的理由。如果那个前提不成立,自然主义者的其它作为认知官能的产物的信念也就都有一个否决因子。当然那就得包括他们所有的信念包括自然主义本身。所以自然主义是自毁长城,是违背理性的信仰。

 

显然,这里真正有问题的是道金斯的自然主义信仰,也就是他没有上帝或类似上帝的存有存在的信念。这是因为自然主义包含了进化没有引导的涵义。因此一个更广泛的结论是一个人不能既相信自然主义又相信进化论而不违背理性。自然主义跟现代科学的一个重要学说有冲突。道金斯们坚持说科学与宗教有冲突,因为他们以为进化论与有神论有冲突。殊不知事实真相竟是科学跟自然主义有冲突,而不是跟对上帝的信仰有冲突。

 

结论:《上帝错觉》一书空话连篇、虚张声势,但真的没有为信仰上帝何错之有给出哪怕是微弱的理由,更不用说证明信仰上帝是一种“错觉”了。道金斯所拥抱的自然主义不但具有内在的不可爱之处和关于人类及其在宇宙中的地位的令人丧气的结论,而且有很深的不自恰的问题。我们没有理由相信那个主义。我们有上佳的理由拒斥它。

 

阿尔文.普兰丁格


(基甸摘译于2007年1月)

星期四, 五月 02, 2024

王怡:风随着意思吹——评纪录片《迷途之家:鲍勃·迪伦传》

风随着意思吹——评纪录片《迷途之家:鲍勃·迪伦传》

王怡





以下这些要素,鲍勃·迪伦的民谣,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艾伦·金斯堡的诗歌,或站在林肯纪念堂前的马丁·路德·金。只要你心怀一样,这电影就足够令人唏嘘了。


影片收录了许多珍贵镜头。1963 年 8 月 27 日,金牧师发表演说《我有一个梦想》,22 岁的迪伦就站在他旁边不远。演讲结束后,迪伦用他的口琴和木吉他向 20 万人唱出了这个梦想的民谣版。记得陈水扁曾在博客上抄录过迪伦的歌词《答案在风中飘》,到了 2006 年反对派围坐“总统府”时,人们也在广场唱起了这首歌:


一个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作一个人?

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海洋才能安息在沙滩上?

一颗子弹要飞行多少次才能被永远禁止?

我的朋友,答案就在风中飘。


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看见天空?

一个人要长多少耳朵才能听见人们痛哭?

要死多少人他才知道已有太多的人死去?

我的朋友,答案就在风中飘。


民主的意思,就是台上台下又迎来同一首歌。不会有人质疑迪伦这首歌在普世民权运动中的“神圣”地位。就像平克·弗洛伊德的《墙》之于东德的瓦解,或捷克的“蛙人乐队”之于“七七宪章运动”一样。2005 年的夏天,在斯洛文尼亚首都附近的一个黄昏,我和来自不同国家的 7 位作家,去参加当地一个图书馆活动。一位东欧作家在归途的车上唱起歌来,我实在插不进去。十几分钟后,我们终于找到了所有人都会唱的那一首,甚至可能是唯一的一首。回想这半个世纪,除了鲍勃的《答案在风中飘》,有神论或无神论的、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们,还会有什么共同的旋律呢?


1997 年以来,几乎每年迪伦都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金斯堡在影片采访中称赞这位摇滚诗人的歌词,尖锐和简约得“就像圣经中的箴言书”。金斯堡说,1964年他从印度回到纽约,一位诗人给他放迪伦的《暴雨将至》。金斯堡听完后掩面哭泣,他说,一个“在路上”的颓废时代结束了,年轻一代看见了亮光和生命的激情。金斯堡还讲述他第一次与迪伦和披头士乐队见面的情形,列侬问他为什么不和迪伦坐得更紧一点。金斯堡则问列侬是否读过威廉·布莱克的诗。列侬说,谁啊,我从没听说过。他的妻子洋子插话说,约翰,不要说谎。于是他们倒在一起笑个不停。这一幕很是令人牵挂中国的 80 年代,诗歌、音乐、启蒙与社会运动的关系。金斯堡发觉,这些年轻人尽管已处在大众话语权力的顶峰,成为万人膜拜的文化英雄——半个地球的年轻人,甚至包括毛家湾里的林立果,都跟在他们后面歌唱一个暧昧的理想,但他们仍然对内心信念极不确信,他们就像孩子一样,只是在前面率真而不负责地奔跑。


也许每一个时代,每一场运动,当你闯入世界的中心,都会发现人们的高歌猛进,原来总是被某种没有确据的激情所左右。二战之后,或者信仰,或者荒凉,或者背叛。但那些敏感的人们,至少不会再傻乎乎地相信让·雅克·卢梭的话了,“让我们记下一条无可争议的真理,天性的第一推动力总是正确的”。


我爱迪伦的缘故之一,是他少年成名,却有能力摆脱一个激进的社会对于他生命激情的命名。迪伦是一个迷人的悖论。他是一个歌手,却先后两次被赋予音乐之外的巨大声誉。一次是政治,一次是文学。《答案在风中飘》和《暴雨将至》等作品,使他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一位电视主持人在访谈中对观众说,“他被称为这个时代会唱歌的良心,道德的见证人,和民权的布道家。无论他是否愿意,都只能被动地坐在这里倾听这些头衔,无论他表现得兴奋不已还是漠不关心,都必将显得尴尬”。


24 岁的迪伦一直与 60 年代的民权运动若即若离。他被舆论普遍视为左翼的抗议歌手。但当记者问,《暴雨将至》是否影射了古巴核弹危机。迪伦回答,大雨就是很大的雨,不是原子弹。人们期盼迪伦成为民权运动一面飘扬在风中的旗帜,公民紧急自由联盟为他颁发了自由奖,迪伦却在答谢中冷言冷语,“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他说,我花了很多时间才让自己变得年轻,你们不要来绑架我。1964 年 9 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22 岁的哲学系学生马里奥,在校内发起“言论自由运动”。伯克利从此成为民权运动的重镇。马丁·斯科塞斯在收录了马里奥的一段演讲和被警察拘捕的镜头。我手里有另一部纪录片《60 年代的伯克利》,更详尽地描述了伯克利的言论自由运动。里面也有较完整的马里奥演讲片段。迪伦的朋友金斯堡,他的前女友、著名的民权运动歌手琼·贝兹都积极投身于这场运动。但当记者问迪伦是否参加当晚的反越战游行时,他仍然冷冷地说,我今晚很忙。


到 1965 年的新港民谣节上,迪伦的新专辑《像一块滚石》,完成了民谣向电声摇滚的转型。几十年后这首歌被《滚石》杂志评为 500 年来最佳歌曲的第一名。然而当时,迪伦不仅在政治上被视为一个掉头而去的懦夫,也在音乐上被视为民谣的叛徒。他很尊敬的民谣之父皮特·西格甚至想用斧头砍断他的麦克风。几年后,迪伦以一场车祸的代价,开始远离了一个喧嚣的时代。


唱还是不唱,这是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人为什么要歌唱。无论迪伦如何否定,再回首,的确没有第二个人像他那样准确传递了一个时代的精神。一位当年的黑人歌迷在影片中说,当我听到“一个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作一个人”?我感动得不能自已,心想一个二十几岁的人怎能写出这样的歌,因为这就是我父亲的整整一辈子啊。但迪伦心中却显然另有激情的方向,他极其反感“抗议歌手”这一称号,他的情感被他的时代熏染,但他的叹息却高过了一场具体的社会政治运动。这样一种孤芳自赏,使迪伦不愿被任何一个时间以内的身份所约束,以至长期以来他都刻意隐瞒着犹太人的身份。也许他不愿有人在任何意义上将他的作品与一场屠杀联系起来。迪伦仇恨这样的联系,仇恨一个位格者之间的历史空间。想来这也是约翰·列侬不愿承认他读过威廉·布莱克的原因。


20 世纪 60 年代,旧世界破烂不堪,新世界成了烂尾楼。中西方的年轻人都以不同方式参与了对整个社会的叛乱。叛逆不是对一种文化的叛逆,是对文化本身的叛逆。尽管你顶到天仍然只是一个文化偶像。但这些战后一代的翘楚,他们却盼望在人类文化的上空踽踽行走,成为一种界于人与神之间的受造物。文化的偶像,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伪装的天使崇拜。甚至像刘德华一样,模仿着天使的也不嫁也不娶。偶像崇拜是一种隐秘的盼望,信仰的原则是,“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偶像的原则是,“不拜你所看见的受造物,就不能拜没有看见的神”。


我爱迪伦的另一个缘故,是当他摆脱了一个社会化的偶像陷阱,与他的歌迷成为仇敌之后。经过一场车祸,那个超文化的偶像陷阱也渐渐来到了尽头。1979年,迪伦回归基督教信仰,称自己是重生的基督徒。他再次抛弃了所剩无几的跟随者,从边缘一直走向边缘。这一年他出版了专辑《慢火车开来》,描述自己的信主历程。有人说,“这张专辑之前的他,是被世界青年所敬仰的诗人和英雄,此后就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糟老头了”。之后他发行了另一张专辑《拯救》,和前张一样充满圣经的话语。迪伦的信仰彻底背叛了一个在摇滚中颤栗的世界。面对惨淡的发行量,评论家讥讽说,“撒旦会照顾他的票房的”。另一位歌手告诫他,“当你发现唱片卖不动的时候,就会成为一个无神论者”。


迪伦似乎看见了他后半生的荒凉,他以一首《我相信你》,作为对这个不信的世界的回应:


如果我的爱是真的,他们问我感受如何

如果我的爱是真的,他们问我从何而有

但是他们看着我一直皱着眉头

他们打算把我赶出这个城市

他们不愿看见我在附近出没

因为我的神,我相信你


摇滚乐,看上去是离信仰最远的一种人间渴望,摇滚歌手也像是一些带着墨镜的假天使。甚至足以成为无数歌迷们心中的“上帝”。但是奇妙的,人类短暂的摇滚史上,回归基督信仰的叛逆青年也不只有迪伦一个。当初“猫王”埃尔维斯也和他一样,一度成了半个福音歌手。猫王的妻子回忆说,埃尔维斯心里一直有传道的呼召。“他走上摇滚的舞台,是为了逃避内心的呼唤。因为违背了那个呼唤,他的灵魂一生都痛苦不堪”。当迪伦在 80 年代光华老去之后,摇滚史上最伟大的 U2 乐队,无论在信仰还是在与人权运动的呼应上,似乎都成了迪伦的接班人。1987 年,他们为波兰团结工会创作的专辑《约书亚树》,以基督信仰看待当时的社会冲突,成为摇滚史上足以排进前十位的经典之一。2000 年,他们的新作《美丽的一天》,描述了基督再来这个世界的景象,这首充满信、望、爱的歌曲,为年过四旬的小子们再次赢得了格莱美奖:


你在路上但你抓不住一个目的

你在她的幻想中陷入泥潭和迷局

你爱这个城市即使她不是真的

你是曾经的一切但一切都在你之上

这是美丽的日子,天空坠落

但你觉得这是一个美丽的日子

这是美丽的日子

千万别让它离开我们


和迪伦一样,U2 的主唱 Bono 也堪称一位先知式的诗人。或许多少受他们的影响,汉语摇滚世界里的郑钧和陶喆,也成了在流行文化里颇显“异类”的基督徒歌手。当嬉皮士文化与政治风潮过去后,迪伦出版了他的歌词集。人们再次发现了他的诗歌天才,说他是那个时代最杰出的诗人。金斯堡年复一年的唠叨,说诺贝尔文学奖不应歧视一个最伟大的歌手。2006 年,迪伦又出版了他的回忆录第一卷《像一块滚石》。这个人知道自己的天才和舞台在哪里。他挑旺了一个时代,然后独自回家。当他渴望歌唱自己的信仰时,他遭到了多数呐喊者的唾弃。和 Bono一样,迪伦也没有参加任何一间教会,他们以上帝赐给他们的嗓子,在教会以外向着世界喊话。有时候亢奋,有时候颓废。仿佛另外一种“文化基督徒”。是啊,基督是完美的,可没有一间教会是完美的;就算有,一位牧师说,你去了就没有了。


上帝给了一些人很特别的麦克风,无论是艺人还是知识分子。独自上路,是我们盼望的开始。但没有人可以独自回家。迪伦是一个关注灵魂的诗人,但一个人的灵魂不能离开地上其他的灵魂,独自在上帝面前赢得一个席位。因为基督若是救赎的盼望,一切他所爱的人都在他里面。被救赎的人就脱不了彼此的关系。人若不委身于彼此的关系,也不可能委身于与救赎主的关系。这也是一个位格的议题。基督说,“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如果面对的是单一位格的上帝,我们或许可以独自面对他,甚至从此不向其他人看上哪怕一眼。然而三位一体的上帝,所带来的人与神关系的恢复,一定是一个爱的团契。每个人可以独自面向上帝,恰恰是因为他在这一团契当中。就像一根电话线,可以同时处理几万对各自独立的信息。但没有一个对话可以离开这根线而被传递。一种不“与圣徒同国”的信仰,不再是信仰,而仍然是偶像。为什么文化偶像们的信仰,差不多都是薇依式的个体神秘主义。因为薇依式的信仰,原本仍是一个文化的偶像。艾略特称她是“近乎圣徒人格的女性”,又说,“西蒙娜·薇依也许是个已成为圣徒的人”。可能有人看这是褒扬,在我看来,这是艾略特对一种弃绝教会的个体式的盼望与优柔,保持了他英国式的审慎。从民权歌手到桂冠诗人,年过六旬的迪伦,还有继续回家的勇气吗?我们真正的盼望,不是独自在天上。而是因着与上帝的和好,回头面向大地上的弟兄。一个年代接一个年代,答案在风中飘,而风随着意思吹,不随着我们吹。对迪伦和他的时代来说,这部三个半小时的纪录片不能算长。对我们而言,有一首新歌始终要唱,有一个年代尽管遥远却触手可及。有一个迷途之家,不在任何时代之中,却在一切时代显现。


2008年4月1日


摘自王怡 (王书亚)《天堂沉默了半小时——影视中的信仰与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