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吗?
基甸
(旧文重贴)
在很多中国人心目中,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大多数时候人们这样讲可能还带着一点对美国这个国家的好感。但美国真的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吗?
大部分的美国人并不这么认为:
也许这个问题光答“是”或者“不是”都太简单化了。因为一方面,美国这个国家在历史上的确深受基督教信仰和文化的影响,甚至其立国的很多原则也是基于基督教信仰或者间接来源于基督教信仰的;但另一方面,美国从来都是一个持守政教分离原则的国家,今天的美国是一个信仰自由和宗教多元化的国家,而今天的美国社会似乎正朝离弃基督教传统的方向渐行渐远。
如果说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的意思是指美国的“国教”是基督教,那就大错特错了。美国的宪法根本禁止政府“设立宗教”,就是说禁止政府把某一特定的宗教设立为“国教”。在美国,基督教的教会跟其它各个宗教的团体一样是由宗教信仰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团体,其宗教自由受政府保护,财政等方面却不受政府的任何支持,同时政府也无权干涉其信仰和宗教事务。
历史上美国这个国家的建立,跟基督教有很深的关系。当初那些从欧洲来到“新大陆”的人,有很多都是为了宗教自由,为了躲避以前所在国家官方施行的宗教迫害而来,其中的先驱者多为“清教徒”(Puritans)等新教徒,但后来也有很多天主教徒、其它教派的基督徒、自然神论者(Deists)和非基督徒陆续移民而来。(自然神论者相信“有一位上帝”,但不相信神迹和耶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等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清教徒的(改革宗)神学并不忽视基督徒的社会文化使命,所以他们的理想是要在新大陆建立一个新的社会,成为为上帝的荣耀和基督信仰作见证的“山上之城”。在签署《独立宣言》的人(美国的“国父”)中,有不少是(新教)基督徒甚至牧师,当然也有其它信仰的人和信仰难以确定的人(如杰佛逊参加“神格一位派”Unitarian的教会,同时神学上倾向自然神论)。因此美国的立国原则从许多角度反映出基督信仰和基督教文化的深刻影响。无论是从上帝与人所立“圣约”的观念繁衍出来的宪政思想,还是因区分“上帝之城(国度)”与“地上之城(国度)”而产生的对政教关系的看法;无论是基于“人都有罪性”(所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的三权分立的政体,还是基于“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的政教分离(分立)的原则,美国当初立国、立宪的精神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跟基督教信仰和文化相关。同时,由于这些曾经受到过宗教迫害的基督徒更加深刻地了解政教合一对国家、社会同时也对真正的基督教信仰所产生的危害,他们更加懂得政教分离(分立)的原则对他们建立的新的国家的重要性。
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和变迁,今天的美国已经成为一个宗教信仰自由和多元化的国家。当然,基督教的传统在今天的美国社会文化里面仍然有一定的影响和体现。各种统计数字都告诉我们在美国相信有一位上帝存在的有神论者占美国人口的多数;美国的学生向国旗宣誓的“爱国誓言”中,有"one nation, under God"(一个国家,在上帝之下)的用词;美国的货币上有"In God We Trust”(我们信仰上帝)的字眼;圣诞节感恩节这些基督教的节日是美国人的法定假日;美国国会有祷告会;法庭作证和总统就职都要手按圣经宣誓;政治人物演讲也常常引用圣经和祈求“上帝保佑美国”。然而,这些现象都只是基督教传统的影响在文化层面上的表现。文化与宗教信仰本身并不能简单地约化等同(比如儒释道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就明显是在文化的层面上多过在宗教信仰的层面上)。
实际上,即使从文化上说,在“后基督教”和后现代的今天,美国的文化也正越来越“非基督教化”。从信仰上说,很多美国人可能虽然把“上帝保佑美国”时时挂在嘴边、写在车上房上,却根本不认同传统的基督徒信仰。很多人说自己是基督徒,但是那只是因为他们的父母祖辈是基督徒,或者自己小时候被带到教会去过,甚至受过婴儿洗礼。他们自己可能一辈子只去过几次教堂(参加婚礼葬礼等),平时根本不读圣经不祷告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对圣经和基督教的教义既无清楚的了解,也不是真正地相信。在个人生活中他们的行事为人并不以圣经或基督教的教导为准则。所以这样的“基督徒”应该说只是“挂名的基督徒”,这样的“挂名基督徒”在美国是相当普遍的。
今天的美国社会日趋世俗化,基督教在社会文化中日趋边缘化,一些社会精英力图把基督教的影响排斥在公众事物以外。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世俗化和非基督教化的倾向在美国日益加深,祷告在公共学校里面被禁止,“十诫”标志被挪出公共建筑,“爱国誓言”里面的“在上帝之下(under God)”被控“违宪”,圣诞节被称为“X诞节”……而美国的教会也被世俗化侵染日久,逐渐丧失对社会文化的批判能力和属灵(精神)上的积极影响。
近年来美国社会和政治正日益“两极分化”,这在每隔两年一次的选举(每隔四年一次的大选)中也许表现得最为明显。这里面有很多有争议的议题(如堕胎、同性恋、政教分离等等)都是跟基督教信仰密切相关的。尽管基督教的传统在普罗大众“沉默的多数”中仍然具有一定的道德权威,美国社会的一些精英却明显地倾向“非基”或“反基”的立场。这些精英们的意识形态通过大众传媒、立法和教育正不断引导着人们的思想,“非基”和“反基”的意识形态正逐渐在“文化战争”中取得胜利。(注:这是写于十几年前的旧文,那时候还没有基督教川普主义。)除了政治左派、自由派的积极活动,政治右派、保守派也爱利用这类议题来争取信仰保守的基督徒的选票。基督徒在这类议题的争论中很容易混淆“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的界线,混淆“文化战争”跟信仰冲突(属灵征战)的区分,甚至变成喜欢定罪他人、自以为义的怒气冲冲、牢骚满腹的“宗教愤青”,不但失去正面、积极的见证,而且对基督徒群体在“文化战争”中的劣势也只起到帮倒忙的作用。
以更广范围的宗教而论,美国人的宗教化程度仍然显著而反常地高于欧洲一些同样发达的国家。相信上帝创造而不是自然主义进化的美国人的比例仍然居高不下。参加传统的建制教会的基督徒也许在减少,但参加其它宗教或者不参加教会但仍然相信上帝的人在增加。还有一些离开传统教会的人转向伊斯兰教、犹太教或东方神秘主义等其它宗教(而不是转向无神论)。在今天的美国仍然看不到“宗教消亡”的迹象,但确实已经有一些专家学者(包括基督教内的)认为传统的基督教在美国已经开始走下坡路。
也许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吧。从基督教在全球传播的历史和现状来说,基督徒人数最多、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正从历史上的欧洲(18世纪以前)和北美(18世纪至20世纪)转向亚洲非洲南美等地(20世纪和21世纪)。从人数和人数的增长速度来说,亚非拉的一些国家已经成为或者在不远的将来即将成为新兴的“基督教国家”。但是新兴的“基督教国家”也应该像历史上的美国一样以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分立)为基础。基督教信仰归根到底是个人的,关乎个体生命的。“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基督教信仰不是可以被用(利用)来“救国”的。试图通过把基督教信仰强加在国民身上而使一个国家成为一个“基督教国家”,既在社会实践上违背政教分离(分立)的正确原则,不为大多数非基督教人士认同,也在宗教信仰的实践上有害于真正的福音的传播,不为大多数的基督徒认同。然而另一方面,基督教信仰,尤其是宗教改革后的新教信仰,又是“入世”的,其在历史上对西方社会文化的巨大深刻的影响,也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基督教信仰与文化未来在这些新兴的“基督教国家”的基督徒能不能对社会文化有积极正面的精神影响,也许比“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吗?”更值得人们关注。
注:本文为十多年前的一篇旧文,曾发布在中国国内的一些网络平台上,后收录在《追寻与回归》一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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